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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注平台·(中国)官方网站2019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
作者: 来源:下注平台·(中国)官方网站 点击量: 发布日期:2019-04-28

为切实做好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核工作,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招生工作,在确保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的基础上,根据研究生院《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制定如下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:

一、综合考核原则

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、发展前景、自身特色,突出对考生的创新精神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的考察。坚持“按需招生、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、保证质量、宁缺勿滥”的原则。

二、组织机构

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、资格审查小组全面负责2019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。

组 长:刘安志 刘礼堂

副组长:王 萌

成 员:刘洪波 杨国安 余西云 曹盛英

秘 书:李敏瑞

各综合考核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综合考核工作。

三、候选人资格考核细则

考生资格考核主要以考生的报名信息、提交材料为依据(如发现材料不实等虚假内容,取消考生报名及录取资格)。资格考核内容包括:考生教育背景评估、科研能力评估、外语水平评估。评估将折算成分数进行累积。根据该累积分数,在同一招生导师的报名考生中进行排名,结合导师提名意见,从高到低遴选,进入下一轮笔试和面试环节。

(一)教育背景

本科毕业院校

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

15分

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

12分

其他高校

9分

硕士毕业院校

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

15分

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

12分

其他高校

9分

(二)科研能力

考生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、著作、译著、所从事的科研课题及所获科研奖励四部分,作为考生科研能力积分的主要依据。各项积分指标如下:

1、论文

级别

分数

级别

分数

SSCI、A&HCI、SCI收录的刊物或在武汉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规定的奖励期刊

30分/篇

CSSCI来源期刊、

CSSCI集刊

15分/篇

CSSCI扩展版

12分/篇

一般公开出版刊物

3分/篇

2、著作

级别

分数

权威出版社

30分/部

一般出版社

15分/部

3、译著

级别

分数

权威出版社

25分/部

一般出版社

12分/部

4、科研项目

级别

分数

国家级

25分/项

省 级

15分/项

校 级

6分/项

5、科研奖励

级别

分数

国家级

25分/项

省 级

15分/项

校 级

5分/项

说明:

(1)以上成果根据篇、部、项进行累计积分。

(2)成果必须为本人硕士在读及硕士毕业后的科研成果,且本人为第一作者署名(硕士导师为第一作者、本人为第二作者,可视同第一署名)。

(3)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不得少于3000字。

(4)一般公开出版刊物的累计总分不得超过6分。

(5)成果为书评,按照对应刊物的级别的50%计分。

(6)与科研成果无关的奖励不计入加分。

(三)外语水平

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线为55分。具体计分办法见下表。

博士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

计分

80-100分

30分

70-79分

25分

60-69分

20分

55-59分

15分

四、现场确认

(一)时间:2019年5月10日上午08:00-11:30

(二)地点:武汉大学研究生院

(三)流程:(1)验证→(2)交验《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》一份→(3)持已盖章的《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》到武汉大学振华楼下注平台·(中国)官方网站参加综合考核。

(四)要求:

(1)往届生(含: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、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)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、学历证书、身份证原件;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、学籍证明(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、学制的证明)和身份证原件。

(2)资格审查通过后,现场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《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》;

(3)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、学历的考生,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,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;

(4)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,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。

考生参加综合考核时,须向培养单位交验本人身份证与《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》(已加盖“证件已验”章)、无法出具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。

五、综合考核

(一)综合考核内容和形式

综合考核由以下三部分组成:

1、外语水平考核。各外语考核小组同时进行,考核形式为面试,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不少于10分钟,主要是口语和听力。

2、学术素养考核。考核形式为笔试,考核时间为90分钟,内容为古文或外文文献解读。

3、创新潜质考核。各专家考核小组同时进行,考核形式为面试,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。内容包括拟报考学科内某一问题的学术前沿分析、博士学习期间研究计划简述。主要考察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,以及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、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。

全部考核分为外语水平考核、学术素养考核(笔试)、创新潜质考核(面试)三个时间单元。

(二)考核成绩评定

综合考核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。综合考核总评成绩计算方式是:学术素养(占30%)+外语水平(占10%)+创新潜质(60%)。

(三)综合考核详细安排

1、时间地点安排:

时间

内容

地点

5月10日08:00-10:00

体检

武汉大学工学部医院

5月10日10:00-12:00

现场确认

资格审查

武汉大学研究生院

振华楼下注平台·(中国)官方网站220室

5月10日14:00-15:30

学术素养考核(笔试)

振华楼下注平台·(中国)官方网站

5月10日16:00-17:30

跨专业考生加试(笔试)

振华楼下注平台·(中国)官方网站

5月11日08:00

外语考核

振华楼下注平台·(中国)官方网站

5月11日14:00

专业考核

振华楼下注平台·(中国)官方网站

详细考试时间、地点和分组安排请在报到时查阅下注平台·(中国)官方网站一楼宣传板,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,错过综合考核时间者不再补试。

2、资格审查:

考生须持以下材料到武汉大学振华楼下注平台·(中国)官方网站220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:

(1)《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(博士)》(附件一);

注:上表须对考生政治态度、思想表现、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详细评价,并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并盖单位党组织公章。

(2)二代身份证;

(3)往届生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;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、学籍证明(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、学制的证明);

(4)《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》(已在研究生院加盖“证件已验”章)。

(5)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,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原件。

本院根据《招生简章》安排专人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信息。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,取消综合考核资格。考生不按时参加综合考核的,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考核资格。

3、综合考核费用:按学校规定收取综合考核费180元;同等学力或跨学科考生还需收取加试费200元(2门课)。

4、体检:为保证录取质量,依据教育部、卫生部、残联制定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(教学[2003]3号)文件标准,我校在综合考核阶段由校医院对参加考核考生(含硕博连读、直博生)进行体检。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;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,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。具体体检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博士候选人名单(见附件二)将在下注平台·(中国)官方网站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,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进入综合考核。若对候选人名单有异议,可在2019年5月8日17:00前,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及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诉。

联系方式:

下注平台·(中国)官方网站研究生教学办公室,电话:027-68753810;

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博士招生办公室,电话:027-68754920。

附件一: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(博士).docx

附件二:下注平台·(中国)官方网站2019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候选人名单.xls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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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